加入了一個專門寫字的網站,得到了一點點回應。
回應是其次,倒對於這「寫故事的人」的頭銜感到有點興味。一個人願意寫,故事萬萬千千。一個人能夠寫,除了寫給人看,還加上自己的發洩。
有時候找不著自己,希望藉由文字為人所認同,來證明自己的價值。但事實是只要自己寫得開心寫得愉悅,也就得了,就好似唱歌一般。
唱國語歌、台語歌、粵語歌,寫雜記,寫亂想,寫廢話。反正也不希冀藉此有個啥成就,又何必汲汲營營?有人諷刺:「看你寫這麼久,也沒看見你有個什麼(成就、頭銜)。」那又如何?
因為我歡喜,所以我歌唱。
因為我歡喜,所以我寫作。
有沒有人認同,我都持續下去。有沒有人欣賞,我仍持續下去。不為了什麼鳥成就,只是為了自己歡喜。
寫故事的人,每個寫作的人都該是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