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的我以為,我以為我的那種行為叫癡心,而癡心總是能感動一個人,或者該說,至少能讓那個人感到愧疚。所以到頭來,我那自以為的付出到底是想博得她的注意,她的同情,還是她的對不起,其實我也搞不懂。
往後一點的我以為,我以為我的離開是正確的,我覺得我不是那塊料,我感到痛苦絕望,卻從沒想到別人,我只看到自己,我忘了除了我以外大家都在忍耐,我只知道我不想要這樣的生活。警專那兩天如此,後來當兵一年亦然。
再之後一些的我以為,我以為這樣的逃跑是對的,我覺得我得不到任何收穫,卻從不知,原來這些人都是寶庫,這些人都是書上有名的人,我只笑他們迂腐,從沒看見自己的基礎有多糟。
最近我以為我的思想變得較正面了,但時不時的抱怨怨尤悲觀又提醒了我,其實我真的沒變多少。
最好的文字總產生在失意的時候,我想我從沒失意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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